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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姓男子在蝦皮拍賣販售俗稱「甩棍」的鐵質伸縮警棍,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1萬元,他不服提出抗告,主張商品是老師用的指揮棒,標題打錯才造成誤會,但誇張說法未被新北地方法院採信,最終還是被駁回。

判決指ok忠訓國際出,陳男在網路標榜販售甩棍,今年5月23日被警方查獲,案件經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被裁罰1萬元,因此提出抗告。

陳男指出,販售的商品其實是「三節旗桿架」,如同導遊的「三節鐵制旗桿架」或老師的「三節鐵指揮棒」,是網路賣場標題打錯,造成誤會。他主張,拍賣網頁未註明是警察專用甩棍,遭查扣的商品也未確認是否屬於警械,不能認定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。

法院調查,陳男在拍賣網站下的標題是「防身、甩棍、甩棒、三節、超硬」,圖片上也印有「防身甩棍」、「輕鬆破(碎)磚」、「長才有嚇阻力」等字樣,足認商品就是甩棍,函詢警政署的結果,其材質規格也屬於警棍等級。

另外,陳男雖辯賣的是「指揮棒」、「旗桿架」,指稱第一次做筆錄太緊張,所以沒把事情交代清楚。但是,法院調查他在筆錄時未對「警棍」一詞提出爭執,也沒有提及過網頁內容錯誤或正確商品名稱,甚至在補充意見時還說「我是真的不知道未經許可販售警棍這件事違法」,最後認定辯解均屬事後卸責之詞。
陳姓男子在網路販售警用甩棍被查獲,知道要裁罰1萬元後,他提出抗告,辯稱商品是老師用的「指揮棒」。示意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忠訓國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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