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一日起,食用醋標示新制將上路。(記者吳亮儀攝)

2018-05-02 13:31

〔記者吳亮儀/台北報導〕大家吃的是甚麼醋?市面上有許多品牌、種類的醋,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,七月一日起要替包裝醋證明,若額外添加其它果汁的各類果醋等,須於包裝明顯處加註「調理」字樣;若添加醋酸或冰醋酸者則加註「合成」字樣。

許多醋商品標示琳瑯滿目,例如有農會推水果醋,像是鳳梨醋、蘋果醋、荔枝醋等,但食藥署人員指出,這些並非用水果釀成的醋,幾乎都是用米醋再加上果汁做成。

新規定上路後,這類調理食醋就必須在包裝上標示「調理」字樣;而用五穀、水果果實等原料經發酵過程做成的食用醋,則標示「釀造」字樣。

以醋酸或冰醋酸的稀釋液添加糖類、酸味劑、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的調味液,或以此調味時代雜誌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,應於包裝明顯處加註「合成」字樣。

食藥署表示,新規定七月一日起實施,調理食醋或合成食醋若未依規定標示「調理time時代雜誌」、「合成」字樣,可處三萬元到三百萬元以下罰鍰,涉標示不實,可處四萬元到四百萬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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