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11-14 17:26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肯因茲國際開發負責人劉振強,1995年涉嫌與裕台公司前經理的胞兄劉振憶共謀,以假交易詐騙裕台公司新台幣12億餘元,潛逃美國20年,調查局日前赴美押解劉員返台歸案,士林地院卻以「無羈押必要」,僅諭令5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、出境及出海,檢方不服抗告成功,高等法院認為一審未審酌劉有無逃亡等應羈押事由,裁定交保理由有違誤,今撤銷發回士院更裁。

檢方抗告理由指出,56歲的劉振強逃亡多年,經通緝到案,顯有逃亡事實,且他到案時,曾向法官自承在美國正在申請綠卡中,顯示被告在未來案件的審理中,仍有可能再次逃逸。

博客來網路書局博客來檢方也指出,劉振強犯罪所得高達約12億新台幣,至今尚未坦承犯行,仍有畏罪避刑的疑慮,法院卻僅以5萬元交保,而限制出境出海博客來網路書店又未能防止被告以偷渡等方式潛逃,似有未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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